根据中共宜黄县委组织部《关于深入推进全县党员固定活动日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宜黄县教体局党委相关安排,结合我校实际,宜黄三中支部4月份党员固定活动日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上午9:50—12:00
二、活动地点
党员活动室
三、主持人
支部书记罗贤刚
四、活动主题
主要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开展。
五、活动内容
(一)做好规定动作。
1.佩戴党员徽章。党员固定活动日中,参加的党员应全部按照要求佩戴好我县统一发放的中央组织部监制的党员徽章,亮出身份,展示形象。
2.统一缴纳党费。每名党员要按规定标准缴纳当月党费,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人代交。外出党员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方式缴纳党费。
3.帮过政治生日。对4月份入党的吴枝勤、吴永才、吴文倩、曾和高、全小华、刘燕等党员同志的政治生日,党支部采取回顾入党历程、支部书记谈话寄语、赠送党章或全体党员祝贺等方式,帮助过政治生日。
4.民主议事决策。着力把“党员固定活动日”打造成“党务公开固定日”,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本地本单位党组织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等情况,鼓励党员群众积极建言献策,保障党员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全体党员就蔡英礁同志转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表态发言。同时,就我校的一些重大热点问题,如各项学校管理制度的修改,组织党员交流讨论。
5、组织全体党员学唱歌曲《天下乡亲》。
(二)开展学习研讨
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学习研讨(学习内容第3、4、5、6详见近期《宜黄组工》微信公众号):
1.十九大党章条文部分第三章《党的中央组织》、第四章《党的地方组织》(见《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P21-24页)。
2.十九大报告第九部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见《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P40-42页)。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
4.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2018年2月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5.习近平在全国“两会”期间下团组系列讲话。
6.刘奇同志在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会议上的讲话。
外出流动党员通过微信群参加学习讨论。
(三)开展实践活动
在确保集中学习质量的基础上,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用实际行动检验学习效果。
参观宜黄县廉政教育基地,继续开展党员对精准扶贫学生结对帮扶,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组织开展义务劳动等展示党员良好形象。